不在黄山市缴纳住房公积金,可以申请办理黄山市的商业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么?需要哪些材料?

发布日期:2024-09-09 10:56信息来源:市公积金中心 责任编辑:市公积金中心 阅读次数: 【字体:   收藏

符合黄山市的“商转公”贷款条件,可以申请办理。具体申请材料及流程如下:

(一)借款申请人及配偶持下列材料原件到公积金中心提出贷款申请;1.借款申请人身份证及房屋共有人身份证;2.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如为单身,本人须填写婚姻状况承诺书)3.主申请人在委托贷款银行开立的1类储蓄卡;4.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所购房屋的《不动产权证》;5.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合同和贷款银行提供的申请转贷日前近3个月的还款记录(需显示剩余还款本金);6.借款申请人及配偶《个人信用报告》;7.若借款申请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总额小于月还款额的2倍,则须提供近一年工资收入明细存折或到银行打印工资卡流水并盖章);8.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缴存使用证明及近半年的缴存明细(需加盖缴存地公积金中心公章或业务专用章);9.提供缴存地、购房地联系人各1(含姓名、身份证号码、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借款申请人接到公积金中心初审通过通知后提交商业贷款结清证明及还款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