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市单缴存职工最高可贷70万元,双缴存职工最高可贷80万元。可贷款额度=借款人抵押基数20万元+共同借款抵押基数20万元+(借款人公积金余额+共同借款人公积金余额)×8,但不得高于我市现行最高贷款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