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异地转入)如何办理?

发布日期:2019-08-05 10:54信息来源:市公积金中心 阅读次数: 【字体:   收藏


一、申请条件

职工因工作变动调入黄山市,并已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缴存住房公积金后,可向黄山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申请将在外省市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到黄山市,由缴存职工本人到转入地办理转移手续。

二、办理材料

1、 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

2、原住房公积金缴存记录网站查询截图。

同一单位多名职工同时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的,可委托单位经办人代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1、《集中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委托书》;

2、职工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单位经办人有效身份证;

4、职工原住房公积金缴存记录网站查询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