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关于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申报工作的通知》(黄公积金【2023】53号)有关规定,我市缴存基数下限最低不得低于黄山市中心城区最低月工资标准,即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执行的缴存基数下限为1870元,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分别为9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