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妥善化解信访投诉
市公积金中心祁门县管理部接到12345热线督办转来市民投诉。据来电者陈女士反映,她于2022年9月至2023年7月在某公司上班,该公司仅为其缴纳2023年1至7月公积金,现要求该公司为其补缴2022年7至12月公积金。
市公积金中心祁门县管理部在接到投诉后,第一时间联系该公司负责人,在确认情况属实后,明确告知该公司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侵害职工的合法权益。经过工作人员政策宣传,该公司最终为陈女士补缴公积金。来电投诉问题得到了及时化解,职工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维护。
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市公积金中心祁门县管理部下一步将继续以扎实的业务能力、良好的职业素养和高度的服务意识,妥善处理公积金信访投诉问题,为维护广大职工的权益作出积极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