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与长三角城市实现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零材料互认

发布日期:2022-06-01 10:08信息来源:市公积金中心 责任编辑:市公积金中心 阅读次数: 【字体:   收藏

    长三角城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购买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符合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提取条件的,不论购房地与缴存地是否为同一城市,均可在我市通过长三角“一网通办”平台在线零材料、零等候申请办理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这是我市接入长三角“一网通办”平台后,为跨区域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增加的一种全新办理渠道,职工仅需在申请页面如实填写业务办理有关信息,无需线下提交材料和线上上传影像材料;平台将通过跨区域、跨部门、跨层级的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对申请人的户籍、婚姻、不动产、交易合同、住房公积金等信息实时核验,切实实现了住房公积金提取“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间、减跑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