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和缴存调整申报表
黄山市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和缴存调整申报表 | ||||||||
单 位 名 称 | ||||||||
单 位 地 址 | 邮 政 编 码 | |||||||
经 办 人 | 身份证号码 | |||||||
办 公 电 话 | 手 机 号 码 | |||||||
法定代表人 | 身 份 证 号 码 | |||||||
所 属 行 业 | 单位电子信箱 | |||||||
单位经济类型 | 所属行政区域 | □黄山市□屯溪区□高新区□风景区 | ||||||
社会信用代码 | 单 位 性 质 | |||||||
公积金开户行 | 单位公积金账号 | |||||||
单位资金来源 | □ 自筹 | □ 财政 | 单位设立日期 | |||||
职工人数 | 人 | 缴存基数 | 缴存比例 | ﹪ | 月缴存额 | |||
执行时间 | 单位发薪日 | |||||||
本单位授权 前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或缴存调整申报,并承诺所填信息真实准 | ||||||||
确,所提交的证明文件和证、照原件均真实且来自发文、发证、发照机关。本单位原承担填报或提交 | ||||||||
虚假信息、资料所带来的法律后果 | ||||||||
负 责 人: | 公 章: | |||||||
年 月 日 | ||||||||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意见: | ||||||||
经 办 人: | 负 责 人: | 公 章: | ||||||
年 月 日 | ||||||||
注:1、单位性质指国家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企业管理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军队,其他。 | ||||||||
2、该表一式二份,中心、单位各留存一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