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一、 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法治建设责任
(一)健全组织强化领导,落实法治责任。市公积金中心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主要负责人落实领导责任,亲自部署,分管副主任具体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并确定由办公室承担具体事务协调;将法治建设摆在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重要位置,纳入总体工作计划,落实法治建设各项责任任务;健全责任落实和考核评价机制,主要负责人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带头学法用法;印发《黄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一把手”“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工作实施办法》《黄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一岗双责”制度》等制度规定,加强领导干部监督管理;主要负责人将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述职围绕法治建设情况等进行述法。
(二)加强法律法规学习,不断增强法治观念。召开中心组理论学习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利用全体干部职工会议,组织学习法律法规知识,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上来;组织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培训会、全面依法治市专题培训班,通过学习切实提高在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中准确运用法律法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水平;参加全市领导干部宪法法律知识测试,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宪法,引导干部职工自觉养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意识。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发挥法治保障作用
(一)依法依规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保障基本住房需求。围绕全面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坚持“房住不炒”定位,租房提取标准位居全省最高,还提高了高层次人才贷款额度,恢复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政策和差别化贷款利率政策,在省内率先将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纳入了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及时开展房地产市场调研预测,加强全市资金统筹调度,规范贷款业务合作,落实住房公积金使用标准,切实做到“应提尽提、应贷尽贷”,保障了职工基本住房消费需求。
(二)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住房公积金服务效能。规范完善贷款保证金管理,将新签楼盘期房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阶段性担保比例从5%—15%下调至2%—5%,减轻了房地产开发企业负担;积极推进公积金服务“跨省通办”,设立“跨省通办”专窗,提前实现了国务院要求的8个住房公积金事项全程网办;深入推进“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大力实施减证便民和信息化建设,将公积金服务接入“皖事通办”平台,为用户提供电脑端、移动端、自助端、窗口端等多种服务,进一步丰富了服务渠道;实施企业开办住房公积金开户“一网通办”,实施与有关部门信息资源互通共享,进一步优化了营商环境,大幅提升了服务效能。
(三)发挥法治保障作用,开展严厉打击住房公积金骗提骗贷违法行为。制定《黄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严厉打击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违法行为专项工作方案》;及时开展多渠道多形式的广泛宣传,切实加大严厉打击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违法行为的宣传攻势;加强前台业务审核力度,重点审核缴存职工使用虚假材料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行为;强化内部工作人员执业能力培训,提高窗口工作人员对印章、合同、票据、权证等有关印证材料真伪的甄别能力;并接入长三角“一网通办”专窗系统,主动与不动产、民政、公安、房管等部门建立常态化联系机制,通过城市间、部门间信息共享来协查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业务信息,及相关的不动产产权、房屋交易合同等信息,建立了区域间部门间有关信息资源的互通共享、业务协查联动工作机制,充分利用住房公积金电子化核查工具,持续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堵塞监管漏洞,形成长效机制。
(四)依法打好脱贫攻坚战,助力精准脱贫。将脱贫攻坚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指导帮扶村休宁县榆村乡郑湾村全面完成国家、省脱贫攻坚督查巡查反馈问题整改、高质量通过了省级检查;督促全面补齐脱贫攻坚短板弱项,帮扶村实现稳定脱贫;开展防止返贫帮扶,疫情期间送去口罩等防护物资,化身为扶贫“牵线人”,组织党员干部参加“消费扶贫走进榆村乡”主题党日活动,结合该乡山货采购会,现场购买贫困农户农副产品,促进了当地贫困户农副产品应销尽销,开展了消费扶贫。
(五)统筹应对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及时出台实施阶段性支持政策。一是对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按规定准予在6月30日前缓缴住房公积金,其中,对我市文旅企业还准予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将缓缴和降比期限延长至疫情防控形势稳定、应急响应解除后3个月内;二是在企业缓缴期间,对职工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其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三是对因受疫情影响的人群,在疫情防控期间未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同时,及时推行线上办、预约办、延期办、7×24小时自助服务等多项便民服务措施,确保了疫情防控期间业务不断、防控到位。2020年全市共审批住房公积金缓缴或降低缴存比例的企业80家,涉及缓缴职工3508人,缓缴总额784.74万元,其中,文旅企业34家,涉及职工1629人,缓缴总额480.81万元;不作逾期处理的贷款87笔1394.3万元,切实帮扶了缴存企业和职工共克时艰。
三、坚持依法履职,规范管理服务
一是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的起草、审查、决定、公布程序,制定我管理中心规范性文件,并通过座谈会或向社会公布草案等方式公开征求意见,对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调整情况,及时清理与新规定不相适应的规范性文件。二是配合做好行政执法工作,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参加有关培训,并通过安徽省执法人员信息管理系统注册,取得执法资格;我管理中心按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住建领域行政处罚权集中的有关规定,已于2017年将行政处罚权移交原市城管执法局,目前黄山市公积金中心保留的权责清单三项其他权力不涉及行政执法内容, 日常积极配合做好行政处罚、行政处罚裁量权动态调整等工作。三是宣传贯彻新修订的《安徽省信访条例》和《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清单》,坚持执政为民的宗旨,针对职工反映的问题,在维权工作中,管理中心领导深入基层调研,全面细致地向有关单位宣传并解答住房公积金的有关政策,切实解决单位在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安排专门人员每天查看住房公积金官网、政府网站、市民论坛等在线咨询、12345市长热线等连线平台,将网友来信进行分类整理再向相关部门传递,并及时予以回复,听取市民心声,畅通政民“绿色通道”,为群众解决问题。
四、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增强法治观念
一是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2020年黄山市住房公积金宣传工作实施方案》,围绕“加强扩面、维护权益、提升服务、促进发展”这一目标,大力宣传在制度创新、“一网、一门、一次”改革、规范业务管理、提升服务效能、支持住房消费、防范运行风险等方面的各项举措、典型做法;二是创新宣传方式,多次深入园区企业开展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并借助综合招聘会平台、召开人力资源服务类企业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培训会、开展房地产开发企业业务培训等契机,宣传住房公积金政策,扩大知晓度;三是积极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活动,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学习宪法相关知识,在单位内部普及宪法,进一步提升学法、懂法、用法水平,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通过单位微信、门户网站宣传宪法知识,不断提高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的感染力和吸引力,努力营造学习宪法、尊崇宪法的浓厚氛围。
五、存在问题
2020年以来,我管理中心法治建设工作虽然在组织领导、责任落实、宣传教育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是法治建设机构和专业人员缺失,法治建设力量不足;干部职工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运用法治方式推动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我管理中心将重点加强法治人员队伍建设,开展法治培训,筑牢法治思维,进一步提升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水平。
六、2021年法治工作要点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法治观念。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坚持把住房公积金工作、住房公积金队伍建设摆进去,提高干部职工对法治建设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强化执政为民的服务意识,树立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增强法治工作的责任感,依法履行法定职责。
(二)加强规范管理,提高法治能力。加强对干部职工的业务法规和能力的培训,有计划地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加强住房公积金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强化日常监督管理,规范管理服务,提高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和业务能力,坚决做到依法办事、依法履职。
(三)推进法治宣传,营造法治氛围。结合我管理中心工作实际,制定法治宣传教育年度计划,将法治建设工作作为年度重点工作重要内容进行部署安排。积极开展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充分利用新媒体资源,开展各种形式的普法培训,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