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我市首笔“公积金当作首付款和贷款受理”同时成功办结
日前,市公积金中心联合市住建局印发了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买新建预售商品住房首付款的实施细则。9月19日,市民程先生和朱女士到市公积金服务大厅办理新建预售商品房贷款时激动的表示:“真没想到,能直接提取公积金当做购房款使用,真方便!”
服务绝不仅仅是台上喊喊口号,更多的是台下一系列紧锣密鼓的新举措。今年以来,市公积金中心通过精心梳理业务办理流程,改造核心系统,优化服务模式,一站式受理,推出了一系列暖人心、惠民生的新举措。
此次公积金新政,实现了提取公积金用作首付款和贷款受理同时办理;有力减轻了缴存市民购买新建预售商品住房支付首付款的资金压力,更好支持了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使用住房公积金购房安居。
皖公网安备341000020001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