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关于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2025年3月31日,黄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房金委〔2025〕2号),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政策优化背景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及《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精神,本次调整优化重点聚焦“减轻还贷压力”“优化贷款期限政策”“支持多孩安居”三大核心目标,结合我市实际,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研究同意,调整优化我市住房公积金政策。
二、政策依据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50号令)。
(二)《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规范》(国家标准GB/T 51267-2017)。
(三)《黄山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
(四)国家卫健委、住建部等17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国卫人口发〔2022〕26号)。
(五)《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标准》(国家标准GB/T 51353-2019)。
(六)《黄山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三、主要政策内容
(一)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
提高贷款到期年限:男性不超过68周岁、原法定退休年龄为55周岁的女职工不超过63周岁、原法定退休年龄为50周岁的女职工不超过60周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优化贷款期限计算规则:按参与贷款额度计算的缴存职工中期限较长的一方计算。
(二)适当上浮多孩家庭可贷款额
优化内容:
二孩及以上家庭购买首套及第二套自住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
适用对象:
1.二孩及以上家庭(至少其中一孩未满18周岁);
2.申请首套或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购房家庭。
上浮额度:
可贷额度上浮20%,但不超过本市现行最高额度。(如普通家庭可贷60万元,二孩及以上家庭上浮后可贷72万元)
(三)优化办理委托按月划转时限
调整内容:
我市缴存职工购买我市的新建商品住房公积金贷款放款后,即可申请办理委托按月划转业务,无需等待办妥正式抵押。
政策意义:
较政策调整前可至少提前1年办理委托按月划转,切实减轻职工家庭日常还贷压力。
上述(一)至(三)项政策自2025年4月1日起执行。
(四)阶段性放宽住房还贷可提取额度
调整内容:
自2025年4月15日起,存在尚未结清的住房贷款的(含住房公积金贷款、商业性住房贷款和组合贷款,下同),还贷可提取额度计算公式调整为“已还本息总额-累计已还贷提取总额”,突破原政策中“不超过当期还款额”的规定,切实提高还贷可提取额度。
1.系统智能计算。市公积金中心通过数据共享平台自动获取还贷及提取数据,智能计算可提取额度,实现智能化办理。
2.人工辅助审核。对因特殊原因无法自动获取数据的,职工需提供还款凭证等有效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即可快速办结业务。
(五)阶段性实行家庭互助住房还贷提取政策
调整内容:
自2025年4月15日起,存在尚未结清的住房贷款的,可申请添加父母、子女(在我市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为互助还款人,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互助偿还住房贷款本息。
添加为互助还款人的条件:
1.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2.家庭互助仅限父母、子女。
要点:
1.申请材料:
(1)借款合同(首次提取时提供);
(2)已还本息总额凭证(无法自动获取数据时提供);
(3)父母、子女关系材料(户口簿、独生子女证、出生医学证明等,添加为互助还款人时提供);
(4)身份证;
(5)银行卡。
1.提取额度:互助还款人与借款人提取总额合计不超过已还本息总额减去累计已还贷提取总额。
2.退出机制:若互助还款人在我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先解除互助还款人关系。
上述(四)和(五)项政策自2025年4月15日起执行,当我市住房公积金个贷率高于85%时停止执行,还贷提取恢复执行原政策,防范资金流动性风险。
四、政策咨询部门和联系方式
营 业 部 0559-2355405
黄山区管理部 0559-8538246
徽州区管理部 0559-3583242
歙 县管理部 0559-6519373
休宁县管理部 0559-7519433
黟 县管理部 0559-5526618
祁门县管理部 0559-4512387
热 线 电 话 0559-12329
官 网 网 址 https://gjjzx.huangshan.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