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关于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和依据
出台背景: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及《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精神,聚焦“减轻还贷压力”“强化家庭互助”“支持多孩安居”三大核心目标,助力缴存人实现住房安居。
出台依据: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50号令)、国家卫健委、住建部等17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国卫人口发〔2022〕26号)、《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标准》(国家标准GB/T 51353-2019)、《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规范》(国家标准GB/T 51267-2017)等,参考周边地市经验做法,结合我市实际,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研究同意,调整优化我市住房公积金政策。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制定意义:一是优化贷款期限,缓解职工还贷压力;二是适当上浮多孩家庭可贷额度,加大对多子女家庭的住房支持,响应国家生育政策;三是优化还贷提取政策,提升公积金使用率。
总体考虑:通过“贷款期限延长、额度上浮、提取放宽、家庭互助”等组合措施,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住房保障作用,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满足缴存人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三、起草过程
2025年1-3月初,通过开展政策调研,结合我市房地产市场形势、缴存人需求及住房公积金资金运行情况,形成政策初稿;2025年3月7日-19日先后征求市公积金中心相关科室、营业部及区县管理部意见和住房公积金管委会成员意见;2025年3月21日,经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审议通过并于3月31日正式印发。
四、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
工作目标:通过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进一步释放住房消费潜力,减轻职工住房负担,支持家庭互助购房,提升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
重点任务:延长贷款期限,减轻职工还款压力;提高多子女家庭贷款额度,增强其购房能力;简化委托按月划转办理流程,缩短业务办理时限;阶段性放宽还贷提取额度计算规则,允许家庭互助还贷,拓宽资金使用渠道。
五、主要内容
(一)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
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贷款到期时男性不超过68周岁、女性不超过63周岁,且不超过职工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贷款期限可按参与贷款额度计算的缴存职工中期限较长的一方计算。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适当上浮多孩家庭可贷款额
对购买首套及第二套自住住房的二孩及以上家庭(至少其中一孩未满18周岁),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贷款额度最高上浮20%,但不得高于现行最高贷款额度。
(三)优化办理委托按月划转时限
我市缴存职工购买我市新建商品住房,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放款后即可申请办理委托按月划转业务。
上述第一至第三项政策自2025年4月1日起执行。
(四)阶段性放宽住房还贷可提取额度
存在尚未结清的住房贷款的,还贷可提取额度按已还本息总额减去累计已还贷提取总额计算。
(五)阶段性实行家庭互助住房还贷提取
存在尚未结清的住房贷款的,可申请添加父母、子女(在我市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为互助还款人,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互助偿还住房贷款本息。
上述第四和第五项政策自2025年4月15日起执行,当我市住房公积金个贷率高于85%时停止执行,住房还贷提取恢复执行原政策。
六、创新举措
1.多子女家庭精准支持,将住房公积金政策与生育政策挂钩,通过贷款额度上浮直接减轻多子女家庭购房压力,响应国家人口发展战略。
2.家庭互助模式拓展,允许父母、子女共同参与还贷提取,形成“全家帮”还贷支持机制,拓宽资金来源渠道。
3.流程优化提升便利度,取消委托按月划转业务的“抵押办妥”前置条件,放款后即可办理,缩短业务链条。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保障措施: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明确业务办理条件、材料清单及操作流程;加强部门协作,通过数据共享平台获取还贷数据、婚姻登记、子女信息等,实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下一步工作:做好政策宣传解读,通过线上线下渠道普及政策要点;跟踪监测政策执行效果,动态评估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确保制度稳健运行;根据市场变化和缴存人需求,持续优化政策措施,提升服务质效。
八、解读机关和解读人
解读机关:黄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解读人:吴慧敏
九、政策咨询部门和联系方式
营 业 部 0559-12329 0559-2355405
黄山区管理部 0559-8538246
徽州区管理部 0559-3583242
歙 县 管理部 0559-6519373
休宁县管理部 0559-7519433
黟 县 管理部 0559-5526618
祁门县管理部 0559-4512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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