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485760779/202504-00008 信息分类: 负责人解读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黄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日期: 2025-04-02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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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性: 有效

【主要负责同志解读】《关于延续执行对新增建缴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有关群体给予适当补贴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作者:市公积金中心 发布时间:2025-04-02 11:30 信息来源:黄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阅读次数:

2025331日,黄山市印发了《关于延续执行对新增建缴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有关群体给予适当补贴的通知》(房金委〔20253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郑立和同志解读如下:

请您介绍一下该政策出台的背景

郑立和:

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普惠性和民生保障作用,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助力非公企业员工和有关毕业生实现住有所居,经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研究决定,延续执行对新增建缴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有关群体给予适当补贴。

请您介绍一下该政策的主要内容

郑立和:

(一)延续执行对我市非公有制四上企业新增建缴住房公积金给予补贴的政策。对我市2025年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数达到社保缴纳人数50%及以上的非公有制四上企业2024年底已达到50%及以上的不在此列),当年新增建缴职工正常缴存6个月及以上的,按新增建缴职工人数每人每月30元的标准补贴给企业,补贴资金通过免申即享方式发放至企业的住房公积金暂收户,专项用于企业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延续执行对我市中等教育以上院校毕业生留黄就业新增建缴等给予补贴的政策。对2023年至2025年从我市中等教育以上院校毕业的全日制毕业生留黄就业并设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及以上的,每人可获得一次性缴存补贴200元;2022年以后从我市中等教育以上院校毕业的全日制毕业生留黄就业并设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在我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贷款发放后给予贷款家庭一次性贷款补贴1500元。毕业生领取补贴时需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补贴资金通过免申即享方式发放至毕业生住房公积金账户。

请您介绍一下制定该政策的相关依据

郑立和:

(一)延续执行对我市非公有制四上企业新增建缴住房公积金给予补贴的政策的理由。

1.2024年成效显著。一是新增建缴的非公四上企业有所增加。全年新增55家,同比增加了19家;占新增建缴单位的14.17%,同比提升了4.33个百分点。这一数据直观反映出补贴政策对非公四上企业参与建缴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强大吸引力,有效拓宽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覆盖范围。二是缴存职工规模显著扩大。全年非公企业新增缴存职工人数为7749人,同比增加了1781人,增长率达29.84%。其中,非公四上企业新增缴存职工人数为4828人,同比增加了1830人,增长率高达61.04%。这意味着更多的非公四上企业企业职工被纳入住房公积金保障体系,他们可以享受到住房公积金政策的红利,提升职工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2.对企业发展的积极影响逐渐显现。从企业反馈来看,补贴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企业的运营成本压力,以黄山市瑞兴汽车电子有限公司为例,该企业第一次补贴金额为26.52万元,预计20258月前还能享受补贴约8万元,共计补贴金额34.52万元。

(二)延续执行对我市中等教育以上院校毕业生留黄就业新增建缴等给予补贴的政策的理由。

1.有助于人才吸引。2024年共对255毕业生发放缴存补贴5.1万元、对14人发放贷款补贴2.1万元。通过补贴政策,提升了本地院校毕业生留黄就业意愿,促进青年人才向本地集聚。

2.有助于制度扩面与制度普惠性。政策覆盖中等教育以上院校毕业生,以免申即享方式发放,简化流程,有效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

3.有助于安居保障与市场稳定。补贴直接减轻毕业生购房压力,叠加贷款额度提升、保底政策、新市民、青年人等支持政策,助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请您介绍一下有关的注意事项

郑立和:

1.以上补贴政策自202511日起执行,执行一年,补贴资金半年兑付一次。

2.补贴资金从住房公积金业务支出—其他支出中列支。

3.政策咨询部门和电话

           0559-2355405

黄山区管理部     0559-8538246

徽州区管理部     0559-3583242

  县管理部     0559-6519373

休宁县管理部     0559-7519433

  县管理部     0559-5526618

祁门县管理部     0559-45123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