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负责同志解读】《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请您介绍一下出台背景和依据是什么?
郑立和: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满足缴存人刚性与改善性住房需求,提振住房消费活力,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黄山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黄山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等规定,市公积金中心经过市场调研、借鉴相关城市经验做法和广泛征求意见,结合黄山实际,提请市公积金管委会审议、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的通知》。
请您介绍一下新政策关于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套数是如何认定的?
郑立和:缴存人家庭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商转公”)的,经查询,在我市购房区域内,当前无曾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所购住房的,认定为首套;当前仅有一套曾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所购住房的,认定为第二套;当前有两套(含)以上曾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所购住房的,不予受理。
以张先生及其配偶本次购买位于屯溪区的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为例。
第一种情况:张先生及其配偶在我市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本次贷款认定为首套。
第二种情况:张先生及其配偶在我市曾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查询两人在购房区域(屯溪区)的不动产登记信息,若无曾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所购住房的,则认定为首套;若仅有一套曾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所购住房的,则认定为第二套;若有两套(含)以上曾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所购住房,则不予受理。
请您介绍一下“我市购房区域”是如何划分的?
郑立和:“我市购房区域”按照自规部门对地籍区的划分,分为黄山高新区、屯溪区、黄山区、徽州区、歙县、休宁县、黟县、祁门县8个区域。
请您介绍一下不区分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对缴存人有什么利好呢?
郑立和:缴存人家庭购买自住住房,不再区分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符合条件的都可以按规定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主要为多孩等有改善性住房需求的家庭在面积和户型结构等更多选择时给与政策支持。
请您介绍一下关于近2年内租房提取金额可用于合并计算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是如何规定的?
郑立和:在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人家庭,购买我市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计算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时,可将参与贷款额度计算的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与近2年内在我市租房提取的金额合并,即:可贷款额=〔借款人抵押基数+共同借款人抵押基数+(借款人住房公积金余额+共同借款人住房公积金余额+借款人近2年内租房提取金额+共同借款人近2年内租房提取金额)×倍数〕。
请您介绍一下购买高品质住宅相较于购买其他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有什么不同?
郑立和:缴存人家庭购买我市范围内的高品质住宅,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在可贷额度基础上上浮20%,该政策可与相关贷款额度上浮的政策叠加计算,叠加后单缴存人家庭最高可贷85万元,双缴存人家庭最高可贷100万元。购买其他自住住房相关贷款额度上浮的政策叠加后不得高于现行最高贷款额度,即单缴存人家庭最高可贷70万元,双缴存人家庭最高可贷80万元。
请您介绍一下购买保障性住房相较于购买其他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有什么支持政策?
郑立和:缴存人家庭在我市购买保障性自住住房的,可按规定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房屋总价的15%,而购买其他自住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房屋总价的20%。
请您介绍一下对高校毕业生有哪些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
郑立和:缴存人为大专、本科、硕士、博士毕业生,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符合贷款条件的,贷款额度在可贷额度基础上分别增加5万元、10万元、15万元、20万元,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同时符合条件的,就高计算。该政策可与相关贷款额度上浮的政策叠加计算,但不高于现行最高贷款额度。申请时另须提供通过学信网可查询的个人学历证书。
请您介绍一下延续执行并优化“迎客松英才计划”人才及新市民、青年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主要优化了哪些内容?
郑立和:优化后,不论是购买首套还是第二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均执行以下政策:“迎客松英才计划”D类以下人才个人可贷款额计算倍数提高至10倍,但不高于我市现行最高贷款额度;D类(含)以上人才按照现行最高贷款额度贷款;新市民、青年人贷款额度在该笔贷款可贷款额基础上增加10万元,但不高于现行最高贷款额度。
请您介绍一下延续执行的其他政策有哪些?
郑立和:
1.支持新市民、青年人“刚性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2.允许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买新建预售商品住房首付款。
3.将新建高层楼栋受理审批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间放宽至主体建设至三分之一时,10层以下(含10层)高层住宅住房公积金贷款放款的形象进度放宽至楼栋总层数的二分之一,10层以上高层住宅住房公积金贷款放款的形象进度放宽至楼栋总层数的三分之二。
4.对与房地产开发企业新签楼盘期房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阶段性担保比例按2%执行。
5.支持个人商业性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
6.取消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户籍限制。
请您介绍一下关于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哪些调整?
郑立和:阶段性放宽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2018年以来购买的自住住房,且房屋产权未发生变更的,可提取本人、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每人每年可提取一次,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首付款金额(一次性付清的不超过总房款)、契税及维修基金之和。
请您介绍一下阶段性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个人住房物业费是如何规定的?提取金额如何计算?
郑立和:缴存人及其配偶在我市的自住住房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住房物业费。缴存人家庭每套自住住房每个自然年度可申请提取一次,且不超过一年的物业费;每个自然年度内最多可提取2套自住住房的物业费;缴存人家庭在我市有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仅支持提取该笔贷款对应住房的物业费。
提取金额=建筑面积×1.38元/㎡×12个月,提取金额取整至百位。
请您介绍一下阶段性政策在什么情况下停止执行?
郑立和:当我市住房公积金个贷率高于85%(含)时,停止执行阶段性政策。
皖公网安备341000020001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