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485760779/201912-00035 信息分类: 工作计划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其他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黄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日期: 2019-12-31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市公积金中心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和2020年重点工作安排

发布时间:2019-12-31 16:42 信息来源:市公积金中心 阅读次数:


根据《关于报送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和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黄府法领〔2019〕7号)要求,现将我管理中心法治政府建设总结报告如下:

2019年,我管理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重点工作安排,紧紧围绕住房公积金各项工作,坚决做到依法办事、依法行政。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按照“八个一律”清理标准,自我加压,实施管理服务创新,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切实推进减材料,取消了所有业务身份证复印件和提取业务全部复印件;取消沿用了十几年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单位盖章规定,改由经办人员办理业务后打印凭证由支取人签字确认,不断提高审批效率;取消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评估报告,住房公积金贷款房屋价格事宜不需职工再费心费钱,改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核查认定,每年约为缴存职工减少资金支出240万元,切实减轻职工负担,提升了办事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持续推进清单制度建设。及时在中心网站公布动态调整的政府权责清单,优化完善市级公共服务清单,取消了中介服务清单中的二手房评估事项,进一步推进便民利民。

(三)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

1.推行政务服务“一张网”,实行“不见面”送达

将市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入口接入“安徽省政务服务网(黄山分厅)”,所有可办理的服务事项已全部接入,推进“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对业务办理的各环节通过“12329”短信推送告知,实现业务办理结果“不见面”送达。 

2.实施“最多跑一次”“一次就办成”

按照市政府统一安排,实现了所有对外服务项目100%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出台了《黄山市住房公积金服务“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方案》;协调联动受委托银行同时进驻,推进住房公积金“一站式”集成服务,实现了符合政策、材料齐全的办理事项“最多跑一次、一次就办成”。

3.做好“皖事通”平台宣传推广

通过印发通知、宣传单页、微信公众号全力推广“皖事通”APP,目前“皖事通”APP住房公积金项目中已开通缴存信息、贷款信息、贷款合同楼盘等相关信息的查询和住房公积金离退休提取、出境定居提取业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购买二手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公积金动账提醒等业务,方便群众办事。

(四)建立健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制度。购买公共服务严格按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目录进行,加强监督管理,推进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多元化。

二、提高政府制度建设质量

积极贯彻执行关于加强行政立法工作的意见,积极参与有关活动,配合推进新一届市政府立法咨询员的选聘工作。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严格政府重大事项决策程序,不断提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完善合法性审查工作流程,做到应审尽审。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推行公职律师制度,聘请道同律师事务所程邦富律师作为我管理中心法律顾问,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健全,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我管理中心已在年初的机构改革中,将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行政职能移交市住建局。我管理中心积极配合市住建局,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严格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中心编订的《黄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稽核科业务管理规范》有关规定开展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工作,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加强行政执法工作考核,推行行政执法人员考核制度;积极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有关培训,目前我管理中心已有32人通过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并通过安徽省执法人员信息管理系统注册,取得行政执法资格;贯彻落实《安徽省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办法》,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市本级、管理部在行政执法中都坚持执证上岗,亮证执法;按照省住建厅统一部署,及时对处罚裁量权基准进行调整,明确住房公积金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按照目录清单开展法制审核工作,推行行政执法规范化。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认真做好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聘任市人大代表担任监督员。接受司法监督,加强行政应诉工作,健全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应诉制度,积极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加强社会和舆论监督,畅通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网络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的渠道,设立投诉举报信箱,聘请社会监督员,印发《黄山市住房公积金社会监督员聘请及管理实施办法》。认真办理群众来信来访,积极推行网络问政。

积极配合审计机关开展工作,认真执行审计决定,及时纠正审计查出的违法违纪违规问题。加强有关部门对住房公积金管理的监督检查,坚持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有机结合,通过信访举报、效能投诉、政风行风评议、明察暗访等多种手段,对各项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实行有效监督检查,确保权力运行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

全面深化政务公开,贯彻学习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信息公开要求按时公开有关内容,并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制度《黄山市住房公积金信息审核发布制度》和《黄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络舆情应急处置预案》,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积极做好行政复议工作,主动配合市政府法制机构或上级行政机关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自觉执行行政复议决定。坚持执政为民的宗旨,做好群众来电来访投诉工作,管理中心领导深入基层调研,做好协调工作,为民维权,有效化解社会矛盾。针对职工反映的问题,在维权工作中,切实从职工角度出发,充分运用《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为执法依据,全面细致地向有关单位宣传并解答住房公积金的有关政策,切实解决单位在建立住房公积金和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七、全面提升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积极贯彻落实《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八个本领”“五种思维”,增强依法办事能力,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全面提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意识,做到懂法、用法。邀请黄山学院专家教授,举办了宪法法律法规巡讲,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树立法治意识,增强法治观念,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八、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

强化依法行政工作指导,成立了以管理中心主任为组长,副主任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和分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具体事务协调、法治宣传、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等工作。积极上报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加强部门法制队伍建设,严把“入口关”,注重提高人员素质。

九、2020年重点工作安排

(一)加强学习,提高法治意识。进一步健全和落实学法制度,积极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把不断提高管理中心干部职工法律素养和学法用法意识、依法办事水平作为基础性工作来抓,提升广大干部职工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水平。利用春训、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继续教育人员培训等机会组织开展干部职工进行学法用法知识培训。此外,坚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加强自学,加强对职工普法学习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各类培训,系统地掌握法律、法规和行政执法技能,强化依法行政意识。

(二)持续深化“放管服”,提升服务效能。进一步完善综合服务平台功能,丰富网上服务渠道,在确保安全可控的前提下,不断推进住房公积金线上业务办理,切实有效提高离柜率推广业务网上办理;推进与有关部门的信息共享,推行容缺后补、告知承诺等便利化措施,进一步减证便民;全力推进“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向区县延伸,方便职工和单位办事,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通过LED电子屏、橱窗、展板、政务公开网等载体扎实开展法治宣传,同时充分利用微信等新媒体放大宣传效应;扎实开展“江淮普法行”、全国法治宣传日、保密法宣传等专题法律宣传活动。加强住房公积金政策解读和信息宣传,通过召开媒体对接会,在报纸、电台、电视台宣传专栏,以及利用中心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全方位、多渠道开展政策宣传,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知晓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2019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