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执行“三重一大”制度暂行办法

作者:JA612 发布时间:2011-01-06 00:00 信息来源:2011-1-6.0.0. 0. 0 阅读次数:

为进一步完善并严格执行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规范“三重一大”运行程序,促进决策科学化、规范化和民主化。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中心工作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三重一大”制度的内涵

    “三重一大”制度是指:凡属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的制度。

    (一)重大事项决策

    1.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的贯彻和落实;

    2.中心发展规划,党委、行政工作规划(计划)的制定;

3.中心重大资金调度;

4.党的建设、反腐倡廉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大问题;

    5.工资、福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制定和调整;

    6.中心领导班子认为应当集体研究决定的其他重要事项。

    (二)重要干部任免

    1.中心正、副科级干部任免、轮岗交流等;

    2.中心后备干部推荐、选拔;

    3.职工年度考核、奖惩;

    4.其他重要干部任免。 

    (三)重要项目安排 

    1.建设、修缮、改造等基本建设项目;

    2.房屋修缮项目、大宗物资、设备采购(10万元以上)等;

    3.领导班子认为应当集体研究决定的其他重要事项的安排。

    (四)大额度资金使用

1.单笔日常开支5000元以上,固定资产购置10000元以上;

    2.职工的各项津贴、福利、奖酬金的发放标准;

    3.领导班子认为应当集体研究决定的其他大额度资金使用。

二、“三重一大”事项的议事规则

三重一大事项主要采取主任办公会集体研究决策。在提交会议决策之前,要经过必要的民主程序进行论证,广泛征求意见。

1.确定议题。议决三重一大事项应在会前确定议题,不能搞临时动议。主任办公会议题由主任根据分管主任或各科室、管理部的建议确定。

    2准备材料。会议所需文件、材料由中心分管主任组织相关科室、管理部提前准备。

    3.酝酿意见。会议召开的时间、议题一般应提前一天通知与会人员,会议材料会前送达。与会人员要认真熟悉材料,酝酿意见,做好发言准备。

    4.充分讨论。会议由主任主持,议题由分管主任或相关科室、管理部负责人汇报,与会人员就议题发表明确的意见。主持人应在充分听取意见后表明自己的意见。

5.逐项表决。一次会议有多项议题应逐项表决。根据不同内容,表决可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

6、作出决策。会议主持人参考表决结果,作出最后决定。

7、会议记录。“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要将决策事项、决策人、决策过程、决策结论、工作时效等以会议纪要、记录、决定、备忘录等形式留下文字性资料,并存档备查。

三、“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管理与监督

(一)召开主任办公会议研究“三重一大”事项,会前应以电话和书面形式,将会议时间、内容报送市纪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接受监督。

(二)经主任办公???议决定的重大问题,应严格按照会议决策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