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废止《黄山市灵活就业人员 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暂行 办法》意见的公告
2016年我管理中心负责起草,由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黄山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黄政办秘〔2016〕47号),至今已近十年,该办法中关于灵活就业人员的范围以及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和管理的部分条款已不适用,政策滞后性与新就业形态脱节,亟需进一步完善。现拟废止《黄山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暂行办法》,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具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征集起止时间:2025年2月17日至2025年3月19日。
二、征集方式
1.邮寄信函。地址:黄山市屯溪区滨江东路8号政务服务中心公积金大厅政策业务科,邮编:245000。来信请注明“关于废止《黄山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意见建议”字样。
2.网站征集渠道:在网站征集正文底部“发布意见”版块中直接留言。
3.电子邮件。意见建议发至邮箱:hsgjjzcywk@163.com。
4.联系电话:0559-2330251。
特此公告
附件:1.关于废止《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黄山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起草说明
2.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黄山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黄政办秘〔2016〕47号)
黄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2月17日
关于废止《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黄山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起草说明.docx
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黄山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黄政办秘〔2016〕47号 ).pdf
结果反馈
反馈时间:2025-03-19 08:542025年2月17日至3月19日,我中心就关于征询公众对关于征求废止《黄山市灵活就业人员 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意见,开展了意见征集。通过网站、电子邮箱、电话、信函等形式,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征集期间,我中心未收到意见建议。